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和他背后的黑奴
1790年,华盛顿庄园里住着一位名叫厄尼·杰兹的女黑奴,终于无法忍受黑暗的生活,开始反抗。
她反抗的方式就是逃跑。
呃,这个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。.
是的,你看的没错。华盛顿是奴隶主。巅峰时期的他拥有317名黑奴,其中123名是自己的,其余都是妻子玛莎的“嫁妆奴隶”,奥尼尔·杰兹就是其中之一。
1790年,美国迁都宾夕法尼亚。当时,华盛顿买了8名奴隶在费城的总统官邸服役。
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,奴隶在该州居住 6 个月后即可获得自由。
也就是说,和华盛顿一起来到费城的奴隶,6个月后就不能再做奴隶了。
奴隶,当总统的奴隶也是奴隶。没有人天生骨瘦如柴,甘愿为奴。
Ernie Jazzy 期待在 6 个月后获得自由,不再为华盛顿服务。
这时华盛顿缺人伺候,华盛顿开始耍花样,说自己不是宾夕法尼亚州居民,在该州逗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。
你总是这样桐,你说的都对。
Oni Jazzy果断退出,逃跑了。
这一跑,华盛顿夫妇大怒,派人去追,也没能追上。
随后,华盛顿夫妇在报纸上发布悬赏公告,想要这个名叫厄尼·杰兹的黑奴。
最终,Ernie Jazzy 被秘密抓获。
华盛顿全家福,玛莎身后是黑奴
美国是白人的国度,作为黑奴,黑皮肤就是你的身份证,你连伪装都做不到(这伪装确实很难)。
无论走到哪里,你都会知道自己是逃奴,看到你的人都会想办法把你抓回来。
除非你有能力游过大西洋,游回故乡——非洲!
这就是当时美国黑奴的现状。无处可逃,他们永远不会成功。
02
黑奴也起义了
逃跑是行不通的,所以还有一条路——起义!
实际上,美国黑奴也发动了起义。
据美国历史记载,在美国饲养黑奴的历史上,涉及10人以上的黑奴暴动多达250次,其中有4次规模较大的奴隶起义。
其中最大的一次是 1811 年发生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德国沿海起义。
这场起义是由一位名叫查尔斯·德斯隆德斯的海地奴隶发起的。它最强盛的时候,拥有一支近500人的队伍(嗯,人数有点少,但已经是最多的了)装备精良的部队。
但起义很快就失败了,作为报复,奴隶主们砍下了数十个头颅,并把它们插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长矛上,以示警示。
真实照片:被绞死的女黑奴
美国最大的损失应该是1831年8月,弗吉尼亚州南安普敦县的特纳起义。
起义一共76人,经过一番血战,杀死了55个白人(对于黑奴来说,真的是很多)。
起义持续了“漫长”的48个小时,最终有100多名黑奴被杀。
值得一提的是,美国南北战争前夕,1859年10月16日,一个名叫约翰·布朗的人带领18人在弗吉尼亚州杰斐逊县的哈珀斯渡口发动起义。
这次起义最特别的是,起义中只有5名黑人,包括约翰·布朗在内的其他14人都是白人。
这次起义被美国名将、西点军校校长、后来的南方总司令李雷镇压。起义持续了两天。
起义失败后,约翰·布朗等人全部被杀,策动了黑奴起义,白人也必须死!
所以说,美国的黑奴不是不反抗,而是反抗的都死了,活下来的都听话了。
总的来说,美国叛逆者少,听话的奴隶多。
为什么是这样?这件事情是由很多原因导致的。
03
黑奴不团结
美国黑奴被不同的奴隶主关押在不同的农场。
在美国,地广人稀,农场之间相互隔绝,相隔太远。
即使在同一个农场,黑奴也是孤立无援的。除了在日常劳作中有机会见面外,其余时间我行我素,联系不上。
再说了,他们联系你也没用。
黑奴来自非洲各地,他们来自不同的部落,他们只有黑皮肤,却没有“黑心”,他们没有民族观念。
时至今日,非裔美国人还没有形成“黑人种族”的概念。
这些家伙三观不合,互相看不起,完全没有条理。
如果真想让他们聚在一起,一块面包就能让他们撕破脸皮。
至于“团结”?他们甚至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。
对于这样的一群人,就让他们组织一个联盟来抵抗吧。还没组织成功,黑奴们就已经开始战斗了。
中国之所以能够在近代实现反帝殖民侵略,是因为我们形成了“中华民族”的民族观,正确地组织起来,团结一致,用血肉长城赢得了民族独立.
而这恰恰是美国黑奴们最缺乏的。
正因为如此,我们他们能做的,他们永远做不到。
与美国的白人奴隶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他们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民族——“美国种族”,彼此之间结成广泛的攻防同盟。
不管是哪个奴隶主的农场里有黑奴起来造反,周围知不知道的奴隶主都会联合起来对付造反的黑奴。
团结就是力量,两者相比较,就可以判断出优劣。
04
黑人没有枪
在美国,白人奴隶主家家户户都有枪,个个都是神枪手。
黑奴没有枪,不仅没有枪,连像样的冷兵器都没有。
他们能接触到的唯一可以称为武器的武器是镰刀、锤子、锯子等生产工具,这些工具是在劳动中掌握的。
黑奴估计是拿着这些东西,跟白奴主拼命的。
就算黑奴真的造反,抢走了火枪,又能是白奴主的对手吗?
一个是团结一致、武器先进的白人奴隶主,一个是不团结、没有军事经验的黑奴。
一旦战斗开始,你认为谁会赢?谁生谁死?
黑奴造反就是送人头,和送人死无异。
生不如死,为奴不如做死人。
05
黑奴有个家
俗话说,光脚不怕穿鞋。
美国的白奴主深知这一点,他们会想方设法给黑奴穿鞋。
这只“鞋”是家。
黑奴家族
白奴主会让农场里的黑奴结婚生子,让他们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在一起,孩子越多越好,家庭越多负担越重,劳动越多。
如此一来,黑奴就算是想要反抗,但有了家族的牵绊,也会有顾虑,反抗意识也不会那么强烈。
我家还有老婆带孩子。一旦起义失败,我死了也无所谓。带孩子的老婆怎么办?
所以很多黑奴为了家人,往往忍气吞声。
更何况,美国的白人奴隶主就是利用这一点,从小教育黑奴,千万不要反抗,反抗也没意义结局很好。
为了孩子的安全,美国黑奴也会主动教育孩子乖乖做奴隶,服从主人,注意安全,不要得罪主人。
于是,美国黑奴从小就被教育得没有反抗意识。更何况,黑奴从小就被教育要为主人献身。
哪怕偶尔出现一些具有反抗意识的奇异生物,也会被周围的人孤立无援。
甚至有一个黑奴要造反,一告诉身边的黑奴就被举报了。
如此一来,美国黑奴还怎么反抗?
06
没有抵抗的意义
白人奴隶主,有些真的很残忍,他们根本不把黑奴当人看,还经常肆意虐待黑奴。
黑奴被打得遍体鳞伤,惨不忍睹。
真实照片:受虐黑奴
但也有奴隶主视黑人奴隶为宝贵财富,善待奴隶,比如华盛顿。
这些奴隶主往往采取软政策,尽量减少黑奴的反抗意识。
你为什么造反?不就是为了避免挨打,吃饱喝足吗。
我不打你,我给你吃的,穿的,娶妻生子的,你还想要什么?
如果你信仰别的宗教,你相信你是有罪的,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赎罪,上帝保佑,你死后可以去天堂,那就更完美了。
再说了,就算你起义成功了,又能怎样?还没种田!
既然如此,那还有什么大义和反抗?
黑奴想的没错,就是这么一个道理。
至于那些铁了心要反抗造反的,白奴主们当然会直接送他去见上帝。
07
题外话
说句题外话,在1960年代,美国有一位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·路德·金,他是著名演讲《我有一个梦想》的作者(据说,本文被他抄袭了)。
他信奉的是“非暴力不合作”。他用这种方式在美国抵制对黑人的歧视,享誉世界。 1964年,他还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。
其实还有一个一位与他齐名的领袖——马尔科姆·X!
同姓马,却比马丁路德金凶猛多了。他信奉伊斯兰教,主张用暴力捍卫黑人权利。
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 X
结果,你猜怎么着?
1965 年,马尔科姆遇刺身亡。
后来马丁路德金刚心生强烈,所以也被暗杀了。
我猜,他们一定是意外死亡,而不是阴谋,你怎么看?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